为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加强广大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原平坝区乐平镇青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元江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巡察整改不重视、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
2019年,周元江作为乐平镇青峰村党支部书记、青峰村反馈问题的整改责任人,对反馈整改问题不重视,未召开村党支部会议进行研究,未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和措施,也未认真落实乐平镇党委制定的整改措施,而是采取补虚假学习会议记录、制定虚假项目监管制度、财务收支制度等作为整改落实情况应付整改。周元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8月8日,周元江被平坝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坝区白云镇花柱村同步小康工作组成员陈平工作不负责任,审核把关走过场问题
2013年至2014年,陈平在担任白云镇项目办负责人期间,经区委第六轮巡察发现,白云镇项目办在未实地测量农户种植面积的情况下,仅根据村干部上报的种苗发放清册,按照50株/亩的标准估算农户种植面积发放补助款,致使白云镇邢江村邢某兴户、邢某尚户多领取种植补助款共计5.2938万元。对此,陈平负有直接责任。陈平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1年9月18日,陈平被平坝区监委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平坝区交警大队副队长、一中队指导员范承君工作不负责,监管不力走过场问题
2016年,范承君在分管车管所期间,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车管所队伍监管不力,对摩托车驾驶证办理业务监督不到位,导致大量未经考试的人员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多名合同制民警因收取好处费违规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受到刑事处罚,部分交警大队工勤人员因收取好处费违规打招呼办理摩托车驾驶证被立案处理,部分合同制民警违规收取费用为他人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提供帮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此,范承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9月29日,范承君被平坝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做到抓常抓长、抓早抓小。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对通报案例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强化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坚持真抓真管、敢抓敢管,督促党员干部履职担当作为,营造务实担当、真抓实干的干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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