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增强警示震慑作用,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成果,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平坝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员周玉刚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8月14日至8月22日,周玉刚在平坝区人社局担任驾驶员期间,利用保管公务油卡之便,用公务油卡(卡号1000115200001574942)给私车加油办私事。加油4次共计352.78升,折合人民币共计2060.63元。2021年6月9日,周玉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平坝区公安局机关一支部支部书记、警务保障室主任桂涛虚列开支报销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高档酒水的费用问题
桂涛在平坝区公安局警保室工作期间,根据平坝区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孟某某安排,于2015年、2016年期间先后三次通过虚列食堂支出的方式,报销单位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的茅台酒、茶叶、蜂蜜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3968元。2021年7月11日,桂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以案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守重要节点,把准“四风”问题新动向,对顶风违纪、触碰“红线”的行为,严肃执纪问责,持续形成震慑,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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