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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坝区近期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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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震慑作用,革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沉疴痼疾,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务实担当、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平坝区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原平坝区国有林场负责人)古林坪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存在不认真、不负责问题

2017年,在实施枯死木清收项目过程中,由古林坪任组长的木材采伐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监督不够,出现项目承包人盗伐和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枯死木清收工程完工后,项目承包人于2017年12月8日向区国有林场提交《枯死木清收验收申请》。古林坪作为验收小组组长,根据各片区护林员验收合格的口头报告,于2017年12月8日代表区国有林场验收认定该清收工程符合《合同》规定,2017年12月25日,区国有林场向项目承包人支付了85000元枯木清收费。古林坪在担任区国有林场负责人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枯死木清收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另外古林坪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5月21日,古林坪被平坝区监委给予政务撤职处分(降低三个岗位等级)。

平坝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一级警员、一级警司)毛席飞在履职中不负责敷衍了事问题

2019年9月,毛席飞在办理陈某某、母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件过程中,履职不力,未及时受立案,未对现场遗留的树桩进行调查鉴定,亦未对木材检查站移交的涉案木材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导致涉案木材丢失,相关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涉案人员未被及时追究责任。2020年1月,毛席飞在办理高山云雾茶场滥伐林木一案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采取有效的措施对现场发现涉嫌滥伐的木材进行处理,导致砍伐的树木被盗。同时,其亦未对案发现场进行必要的保护和勘察,导致现场伐桩被破坏,勘察公司无法出具客观有效的鉴定,相关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涉案人员未被及时追究责任。2021年7月11日,毛席飞被平坝区监委给予政务降级处分(降一级,警衔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平坝区公安局齐伯派出所副所长、齐伯派出所党支部组织委员杨杰在履职中不负责,违反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程序相关规定问题

2013年5月,杨杰在参与办理5.17聚众斗殴案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在涉案人员陈某与黄某某达成调解后,杨杰将案件资料收集装卷,并在前期形成的询问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上本人及其他民警的名字。此后,未对该案继续侦查,案件不了了之,相关涉案人员亦未被及时追究刑事责任。2013年10月,在承办康某某被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杨杰未按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办理刑事立案手续,未依法开展侦查工作,导致相关涉案人员未被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7月11日,杨杰被平坝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一年半)、政务降级处分(降一级,警衔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全区作风建设常态化为契机,坚持管理从严、教育从严,彻底根除作风顽瘴痼疾。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四风”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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