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小组对中共平坝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8日,巡察组向中共平坝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贯彻落实“三个一”机制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新重点学习《关于建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一”机制的通知》,聚焦文件精神,完善年度党组织学习计划,充实学习内容,完善工作台账,并结合部门职责具体研究落实;二是切实加强从事党务工作人员“三个一”机制学习培训,做到全面熟悉和掌握。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已于2023年3月28日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重新重点学习《关于建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一”机制的通知》,并聚焦文件精神,制定了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部门职责,充实了学习内容;二是局支部已于2023年2月28日组织召开支委会议,切实加强了从事党务工作者“三个一”机制学习培训,做到了全面熟悉和掌握。
问题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党性意识,进一步规范党员党性教育活动;二是由局监督股拟定预防提醒谈话方案,由局党组书记黄启政同志对梅华、刘文华、张斌、黄浪漫、周英5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当事人作表态;三是完善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与区直机关工委对接,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四是今后将从严从实开展各类党性教育活动,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通过开展党员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提高了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支部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二是局监督股制定了预防提醒谈话方案,于2023年3月9日由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当事人已表态并作检查;三是我局积极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区直机关工委于2023年5月19日举办的2023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局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
问题三: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平坝区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平坝区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落实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出台制定规范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意见;三是近期对局党组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已严格按照《平坝区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平坝区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于2023年5月4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已出台制定规范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意见,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已对局党组班子分工进行调整,形成了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问题四: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不到位。
整改措施:由局办公室牵头,对照《平坝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结合财政职能职责,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整改成效:已整改。已对照《平坝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结合财政职能职责,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一是通过采取抓挖潜增收、抓园区税源、抓煤炭管理、抓重大项目、抓项目清算等,做到应收尽收。协税护税部门与税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完善综合治税,努力形成征收合力,千方百计组织税收收入。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各项部署要求,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牢牢把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的主动权,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切实把政府债务化解好、风险防控好,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问题五: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传达部署,建立平坝区财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由监督股拟定预防提醒谈话方案,由局党组书记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当事人作表态。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传达部署,已出台制定平坝区财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监督股制定预防提醒谈话方案,于2023年3月9日由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当事人作表态并深刻检讨。
问题六: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对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由局监督股牵头,行财股配合,联系区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到乡镇开展专项检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好乡镇进行整改,收集好整改资料,若发现存在财政资金有违规违纪问题行为,移交纪检部门。
整改成效:已整改。2023年3月20日,平坝区财政局与乡村振兴局联合下达了《关于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对2021-2022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成立了两个专项检查组,对涉及的9个乡镇(街道)、区畜牧服务中心、区林业局、区产投公司、城发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金用途是否合理合规、资金拨付是否符合程序、项目实施管理是否到位及项目持续运营情况等。从检查情况看,还发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务核算中存在记账凭证未填报附件张数、项目竣工验收表未注明验收日期、工程进度款审批表中监理单位签章有涂改情况、合同中乙方名称错误、凭证附件不完整、项目监理委托书中工程监理费大小写不一致等问题,督促单位进行整改。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关于“平坝区羊昌乡2022年4月在该乡实施人饮工程提升改造及人饮点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工程已竣工,工程款已全部支付。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主体羊昌乡人民政府在工程检验记录单、工程完工结算汇总表等重要环节均没有签相关意见,而仅仅盖乡政府公章。区财政局也未认真对报帐资料进行审核就同意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已签署了相关意见,另由于财政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区国库收付中心下一步将严格把好财政直接支付环节对报账票据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单位不予报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并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
关于“2021年平坝区乐平镇大屯村群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项目投入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90万元,2021年11月12日业主方与施工方按中标价188.1万元签订施工合同,11月15日开工,12月23日支付工程款188.1万元,后又以质保金的形式收回75.1万元,2022年1月10日工程竣工。建设内容与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不相符,也未向项目主管部门区乡村振兴局报批”问题,区财政局及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进行督促和指导,乐平镇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此项目建设内容与施工合同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不符的情况乐平镇书面形成报告,已报区乡村振兴局进行备案,区乡村振兴局已向区人民政府提交报告进行审议。
问题七:党组履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二是将党建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事项,完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学习研讨材料校核机制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党建工作责任制要点》要求,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一年不少于2次);三是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支部工作汇报(一年不少于1次),督促支部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规范党内生活;四是由党组成员带队开展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检查,抽查调阅支部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交流研讨较少、学习形式较为单一、会议记录不够规范全面等问题。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部分章节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的职责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已将党建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事项,已制定《平坝区财政局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三是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2022年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并督促支部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规范党内生活;四是由分管副局长带队,于2023年4月23日开展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通过抽查调阅支部会议记录、党员发展资料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交流研讨较少、学习形式较为单一、会议记录不够规范全面等问题。
问题八: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的实施意见,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计划,不定期研究部署;二是严格按照《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黔工总字〔2021〕58号)文件要求,多组织工会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已出台《中共平坝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的实施意见》,并将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二是严格按照《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黔工总字〔2021〕58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区总工会主办的职工乒乓球比赛、庆“五一”职工拔河比赛等活动,进一步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问题九: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宗教工作会议文件,结合机关实际,加强研究部署,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结合职责职能抓好落实;二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干部职工宗教信仰情况开展排查。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于2023年3月6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宗教工作会议文件,于2023年5月4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结合职责职能抓好落实;二是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宗教信仰情况开展排查。
问题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会议精神浮在面上。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完善要素,提高会议质量,在深化学习、学用结合、突出实效上下功夫。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二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完善会议要素等,提高会议质量,在深化学习、学用结合、突出实效上下功夫。
问题十一:文风会风不实。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区财政局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严格执行文字材料审核制度,进一步重申发文程序,严格管理程序、层层把关审核,加强公文处理,确保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出台改进文风会风有关意见,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根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已制定区财政局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理论中心组严格按照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研讨,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二是已出台区财政局改进文风会风有关意见,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执行文字材料审核制度,进一步重申发文程序,严格管理程序、层层把关审核,确保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问题十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严格执行规定;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强化资金规范管理;三是责成对就餐超标、体检超标、住宿超标当事人或经办人进行全额清退;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报账审核,完善、规范报账手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五是由监督股拟定预防提醒谈话方案对局会计、出纳、办公室等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局机关财务制度,区委区政府相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差旅费管理办法。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于2023年3月6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原文传达局机关考勤、财务等制度,分管副局长同志传达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规定;二是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财经纪律80条》《平坝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平坝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三是已责成对就餐超标、体检超标、住宿超标当事人及经办人进行全额清退;四是要求财务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强化资金管理,强化资金报账审核,完善报账手续和程序,严格执行标准,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五是局监督股已对局会计、出纳、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要求当事人汲取教训,下不为例,并要求当事人作检查。
问题十三:违规报销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由监督股拟定预防提醒谈话方案对局会计、出纳、办公室等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局制定的财务制度,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工会财务制度;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强化资金规范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报账审核,完善、规范报账手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责成相关人员对就餐超标金额进行清退。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于2023年3月28日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召开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财经纪律80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平坝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平坝区单支价格贺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财务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强化资金管理,强化资金报账审核,完善报账手续和程序,严格执行标准,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已责成对就餐超标、不规范报销费用当事人或经办人进行清退;三是局监督股已对局会计、出纳、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要求当事人汲取教训,规范报账,下不为例。
问题十四:工会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平坝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黔工总字〔2021〕58号)等文件,加强工会活动有关费用支出相关规定及文件的学习。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强化资金报账审核,完善、规范报账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平坝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黔工总字〔2021〕58号)。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平坝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3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黔工总字〔2021〕58号)文件,加强工会活动有关费用支出相关规定及文件的学习。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强化资金报账审核,完善、规范报账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平坝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黔工总字〔2021〕58号)等文件规定。
问题十五:工会会员未缴纳个人应缴的工会费。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从2023年1月开始,足额收取工会会费(个人部分)。
整改成效:已整改。已从2023年1月开始,严格按照《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足额收取工会个人部分会费。
问题十六:使用财政资金为下属企业提供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责成聚财融资担保公司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堵塞管理漏洞;二是从反馈问题之日起由聚财融资担保公司自行发放工资奖金。
整改成效:已整改。经2023年3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自问题反馈之日起,聚财融资担保公司聘用人员工资及奖金独立发放。聚财融资担保公司已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有关等财经法规制度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肃财经纪律。
问题十七:转嫁支付应由局机关直接支付的费用。
整改措施: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及审批程序,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对支出的合理性负责,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支出的程序和手续完整性负责。
整改成效:已整改。经核实,报销局机关6人体检费9667元实际是由局机关2018年12月17日划拨200000元到聚财公司的费用中支付,担保公司未承担局机关人员体检费。2021年5月31日14号凭证实际只支付了17037元,111368元实际是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全局职工体检费用清单。今后将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及审批程序,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对支出的合理性负责,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支出的程序和手续完整性负责。
问题十八:下属单位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关于“下属单位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强化各类资金管理;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资金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关于“区财政局下属聚财担保公司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加强对聚财担保公司管理,责成聚财融资担保公司加强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从问题反馈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做到令行禁止。
整改成效:已整改。关于“下属单位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启政同志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业务学习财务管理规定、财经法规等,强化各类资金管理;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资金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关于“区财政局下属聚财担保公司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①针对“2022年4月30日18号凭证报销15000元审计费”的问题,实际有审计报告,是单独存放,未附在凭证后。审计协议书未签日期事项,聚财融资担保公司已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从问题反馈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做到令行禁止;针对“2021年4月30日9号凭证报销广告费500元无广告内容”的问题,500元广告费实际是公司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金时,在安顺日报的登报公示费用;针对“2021年7月31日9号凭证报销35000元”的问题。实际有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是单独存放,未附在凭证后。②针对“2021年7月31日6号凭证报销两笔加班就餐费共计1370元无加班就餐人员名单,就餐菜单未盖章;2021年8月31日9号凭证报销两笔加班就餐费共计800元均无加班人员名单,其中一笔就餐菜单未盖章,另一笔无就餐菜单和加班事由;2021年9月30日21号凭证报销350元加班就餐费无就餐人员名单,无菜单和加班事由;2022年3月31日7号凭证报销加班就餐费共计890元均无加班人员名单和加班事由,其中报销450元菜单未盖章”等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令整改,已责成相关人员就超标金额合计3410元已退还到聚财担保公司账户;针对“2021年9月30日报销252元购买水,2021年5月31日15号凭证报销500元购买茶叶、饮料均无购买清单及用途”的问题,经核查,2021年9月30日报销252元购买水实际有购买清单,2021年5月31日15号凭证报销500元购买茶叶、饮料实际只购买茶叶,发票上已注明,故无清单。无用途事项已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从问题反馈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做到令行禁止。
问题十九:车辆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排查,对还有存在不规范等情况立即整改;二是加强内部管理,重新完善切实可行的公务车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公务车洗车及相关费用开支工作,做到程序合规;三是从问题反馈问题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派修单,并附修理清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已重新排查,对公车管理中还存在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查缺补漏、立即整改;二是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凡使用公车均需填写派车单,凡维修公车,均需填写维修单,规范公务车洗车及相关费用开支工作,做到程序合规;三是从问题反馈问题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派修单,并附修理清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④经核查,2021年11月10号凭证报销修理费500元实际为修理电动卷帘门费用,2021年12月10号凭证报销修理费3000元为全车喷漆费用,故无修理清单,2022年2月5号凭证报销修理费350元实际为修理电动卷帘门费用,2022年7月17号凭证报销修理费200元实际为修理电动卷帘门费用。已组织聚财融资担保公司全体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填写派修单,并附修理清单,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问题二十:随意调配项目资金,工程项目监理明招暗定。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项目管理,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二是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预防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约谈;二是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对今年实施的项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
问题二十一:党内法规执行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文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有关规定,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切实做好支部到期换届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完善支部选举材料校核机制,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善。二是与区直机关工委对接,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由监督股拟定预防提醒谈话方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已认真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文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有关规定,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局党组已责成局支部切实做好支部到期换届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完善支部选举材料校核机制,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善。二是积极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区直机关工委于2023年5月19日举办的2023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局监督股已制定预防提醒谈话方案,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启政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并要求当事人作检查。
问题二十二: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重新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与区直机关工委对接,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完善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学习计划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要求,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严肃会风会纪,规范会议形式,杜绝标题式记录;四是按要求做好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和政治家访等工作,丰富党建活动,提升党员归属感;五是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已组织全体党员重新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我局积极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区直机关工委于2023年5月19日举办的2023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已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制定完善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要求,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严肃会风会纪,规范会议形式,杜绝标题式记录;四是按要求开展好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和政治家访等工作,丰富党建活动,提升党员归属感;五是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启政同志对直接责任人已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并要求当事人作检查。
问题二十三:未足额收缴党费。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强化工作责任,杜绝工作失误,切实采取措施,对许传海、张斌、肖维明等19名党员欠缴党费足额补收补缴并公示。二是对未足额缴纳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已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强化工作责任,杜绝工作失误,切实采取措施,对许传海、张斌、肖维明等19名党员欠缴党费足额补收补缴并公示。二是局党组书记对党费交纳直接经办人员已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并要求当事人作检查。
问题二十四: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讨论干部提拔。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规范执行,在今后工作中杜绝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讨论人事议题;二是出台党组议事规则,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科学规范、严谨有序,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水平。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已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重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平坝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规范执行,在今后工作中杜绝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讨论人事议题;二是局党组已出台党组议事规则,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科学规范、严谨有序,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水平。
问题二十五: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严格、不严肃。
整改措施: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平委办字〔2021〕71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科学规范、严谨有序,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水平。
整改成效:已整改。已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平委办字〔2021〕71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科学规范、严谨有序,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水平。
问题二十六:重点岗位长期不交流。
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对全局各个重点岗位开展排查,将负责重点岗位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调整,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以股室为单位,已对全局各个重点岗位开展排查,将负责重点岗位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调整,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相关人员职责重新明确,并局党组行文同步报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
问题二十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实际,重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区财政局重要岗位、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管控措施》;二是按照自己找、同事提、集体议、领导审等程序,结合岗位职责、服务规程及廉政风险点,全面分析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廉政风险。由各分管领导亲自抓,对分管股室同志等重点环节进行风险排查。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已重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区财政局重要岗位、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管控措施》;二是局党建办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岗位风险排查,由各分管领导亲自抓,按照自己找、同事提、集体议、领导审等程序,结合岗位职责、服务规程及廉政风险点,全面分析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廉政风险。针对排查出的风险已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问题二十八:“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平坝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强化党组统领作用,完善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规范会议形式,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举一反三,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杜绝记录不完整、标题式记录、非党组成员参与表态等问题发生。
整改成效:已整改。一是已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平坝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二是进一步强化党组统领作用,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民主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
问题二十九:双重组织生活会不认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的学习;二是做好做实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各类生活会要求,切实开展好生活会,于实处见真招,做到批评辣味足,做好档案资料的逻辑复核审查,完善文件校核机制。
整改成效:已整改。已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各类生活会要求,切实开展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做好做实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于实处见真招,做到批评辣味足,做好档案资料的逻辑复核审查,完善文件校核机制。
问题三十:派驻机构力量不足,斗争精神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派驻纪检组加大监督力度,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重新研判,对存在“应付式”“好人式”的情况,责令区财政局加大整改力度。通过此次市委巡察,将向区纪委区监委大力争取支持,继续加大派驻力度。
整改成效:已整改。派驻纪检组加大监督力度,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重新研判,对存在“应付式”“好人式”的情况,已责令区财政局加大整改力度。通过此次市委巡察,派驻纪检组将向区纪委区监委大力争取支持,继续加大派驻力度,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从严从实抓好派驻监督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34224354,邮编:561100,地址: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中山南路4号,电子邮箱:pbqczj@163.com。
中共平坝区财政局党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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