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纪委区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研究法规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其中第四纪检监察室加挂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牌子)、案件审理室。
此外,设有直属单位平坝区纪检监察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和平坝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平坝区纪委区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机要保密工作等。
干部室: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牵头抓好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
宣传教育研究法规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与区纪委委员、区监委特邀监察员的联系;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综合协调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进行处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等。第四纪检监察室(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同时负责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等。第五纪检监察室同时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扶贫与民生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及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移送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